2017年3月14日 星期二

每天做一件和夢想有關的事

夢想與一廂情願之間真正的差別,在於有沒有落實到日常生活裡。英國作家、藝評家與社會評論家魯斯金說:「我
們想要什麼、知道什麼、相信什麼,到頭來都不重要。唯一要緊的是做了什麼。」所以為達成夢想,必須檢視個人所有的行動:


1. 有所作為。成功之路始於起而行。假設你是天生不愛動的人,或是受過挫折的人,那做任何事情都行。美國獨立宣言簽署人漢考克(John Hancock)就說:「所有有實力的人都有好的想法、好的意見和好的出發點,然而只有可貴的少數人會把這些轉換為行動。」一開始只求有動作,再來可以做其他的嘗試。只要已經動起來,再轉向做對的事情,就比較容易。貝克(Dennis Bakke)是美國AES電力公司的共同創辦人與前執行長。他曾說:「我們的策略就是嘗試一堆東西,看哪些行得通。」換言之,即使不清楚究竟該怎麼做,也不要因此無所作為。

2. 今天就做一件跟夢想有關的事。慢跑者、作家兼心臟科醫師希恩(George Sheehan)曾說:「有些人永遠都在準備投入人生。他們在等情勢改變,等有更多時間,等較不疲倦,等升職,等穩定下來⋯⋯。好像一定要發生什麼大事,才打算開始認真生活。」想實現夢想的人,絕不能讓自己變成那種人!那該如何避免呢?今天就做一件可以向夢想邁進的事。電視新聞記者、談話性節目「硬碰硬」(Hardball)主持人馬修斯(Chris Matthews)說:「不論有什麼野心,不論想進入哪個領域,如果想參加某種球賽,就請到打那種球的地方去。如果想當律師,就去讀法學院。進不了頂尖的法學院,就進自己能進的最好學校。醫學院或商學院或其他學科的情況也一樣。想要進電視界,就找個相關工作,找這一行的任何工作。重點在於先卡好位。」這一點馬修斯很清楚,因為當年他想進入政界,便來到華盛頓特區,敲遍國會各辦公室的門,想要找個工作—任何工作都好—只求有個開始。終於有一位參議員用了他:每天工作幾小時,回覆棘手的信件。後來他又去做國會山莊的警衛,執三點到十一點的班。那不是他屬意的職位,不過卻是個開始。

設若你對追求夢想是非常認真的,那今天有什麼步驟可以使你更接近目標?夢想無法一蹴可幾,必須分步驟完成。而確實採取每一個步驟的時間,就在每一個今天。且聽從德國哲學家哥德(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)的忠告:

每一次猶豫不決是一誤再誤。
為荒廢的日子哀嘆是荒廢更多。
自己能做或自認做得來的,就放手去做。因為勇氣之中自有魔法、力量和才具。

3. 每天做一件與夢想有關的事。個人成長勵志專家南丁格爾(Earl Nightingale)說:「我們看過有人駕駛三十呎帆船環繞世界,有人克服殘缺贏得奧運金牌,後來也發現這些都是奮鬥不懈的故事。」我認為我們可以更進一步說,這些是專注的奮鬥不懈的故事。成功的祕訣就藏在日常生活中。只要日復一日總是做對的事情,終歸會有進展,會做到出發時設定的目標。這才是重要的。

放下所有非必要事物
請思考一下你的夢想。想想它能帶來什麼。如果你跟大多數人一樣,馬上會想到的是好處:可以去什麼地方,見到什麼人,擁有什麼東西,贏得什麼頭銜或地位。請問你可注意到這個清單有何特別之處?原來那上面只有夢想會為你增加的價值,沒有你必須為它放棄的東西。然而,有捨才會有得。

偉大的夢想必須付出代價,為了實現夢想,一定得有所捨棄。我們最大的挑戰不在於放棄明顯的壞事,而在於犧牲自己喜歡但無助益的好事。

比方說,我有個朋友很愛打高爾夫球,可是因為孩子還小,居然封桿至少十五年。我也把很多自己愛做的事託付給別人,因為他們可以做得和我一樣好。我喜歡做研究,卻曾經把很多研究工作交給助理。有些事情只有我自己能做。我便把重點放在這些事情上。

自每日例行工作中,排除所有非必要的事務,是你得不斷面對的掙扎,但卻值得去努力做到。為什麼?因為未能實現夢想的人,多半並非碰到克服不了的障礙,反而常常是因為背負太多東西而力不從心。倘若想達成夢想,就需要有所取捨,放掉不那麼重要的,才能把力氣用在刀口上。

摘自《通往夢想的10個黃金法則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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